相关问答
1、竣工验收的组织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2、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
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理站的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检查和数据代表自己的声明,提出需要整改的意见,会后提交书面认可书。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如下: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全部合格;2、质量控制数据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中包含的分部(子分部)项目的安全和使用功能检测数据应完整;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和高度的测试、抽查结果和管道使用功能测试应符合本规范;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1、分部(项)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 2.竣工验收也由上述单位共同参与,建设单位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向监理单位提交工程预验收申请报告; (2)监理单位总监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单位工程预验收,并将发现的问题书面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预验收合格后,报告建设单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3)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工程相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43人已浏览
200人已浏览
7,04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