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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既然已经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产权。 该房屋虽然是男方父母出资,但产权证上没有父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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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前,男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事实:房屋是在婚后购买,首付是男方父母出资。房屋余款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用余款支付购买的部分,这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上述归纳,房屋首付应该是男方父母对男方的赠与,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剩余的房屋价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们可以协议分割房屋,男方、女方按份共有房屋。协议不成,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单位组织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确认房屋份额之诉。
这要看是不是属于对儿子和儿媳的婚内赠与,如果算作赠与,不能要回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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