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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给开发商的地能建房吗

2021-11-11
如果有土地审批程序,可以在承包地上建房。一、《土地管理法》第三条规定:非常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二、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这是我国土地管理的一贯原则。三、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六条规定,无论占用什么样的出租车土地,无论是临时还是长期使用土地进行房屋建设,都应当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实生活中,由于承包商承包大面积土地种植或养殖,客观上确实需要建设一定的生产设施。4、《土地管理法》没有明确规定承包人在承包的农业经营土地上建设具有一定生产管理和居住功能的房屋,是否需要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因此,《关于非法占用林地处理非农业建设问题的请示》规定,农业用地用户在农业用地上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项目,未经批准,但非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项目需要批准。根据这一规定,在承包土地上建房是否需要审批取决于房屋的用途。房地产用途主要包括住宅、工厂、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办公用房。房地产的概念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房地产不仅是一种客观的物质形式,也是一种法律权利。房地产作为一种客观的物质形式,是指房地产和房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的永久建筑及其衍生权。房地产是指建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工厂、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办公用房。房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各种地下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因其自身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也被称为房地产。有三种存在形式:土地、建筑、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形式,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产一体化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法律意义上的房地产本质上是一种财产权利,是指包含在房地产实体中的各种经济利益和由此产生的各种权利,如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典当权、租赁权等。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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