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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明确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原则。 所谓“三权分置”就是将原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拆分为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与土地集体所有权一起构成了农...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了指耕地、宅基地、山地、林地、荒地等等所有的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制只要两种:就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城市土地国家所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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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的人对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但是,对地上附着物享有继承权。对继承的房屋,目前可以不作分割处理。但可立“继承协议书”之类的文书、协议。乙、丙双方签订一个继承协议书约定房屋各自的份额,但由丙方居住、使用。立此文书、协议备用,即可解决将来的动迁补偿问题。动迁时,也只是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对土地是不作补偿处理的,土地进行征地补偿,城里人也没份。
1、宅基地使用权本身不得单独转移且不能用于抵押、不能进行继承。 2、以户为单位申请的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作为家庭成员个人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是村民按户申请使用的,宅基地使用权属于该户内家庭成员共同共有,户内某个家庭成员死亡,并不必然导致户的消灭,宅基地使用权仍然是家庭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 3、被继承人享有的宅基地上房屋已拆除的,继承人不能单独继承该宅基地使用权。
1、农村土地确权的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2013年1月31日下发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土地确权的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c、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d、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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