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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解答如下: 1、依据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
应该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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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时间要件,双休日;二是事实要件,从事单位安排的工作或为工作做准备。 ?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并进行了正常工作,单位在不能安排劳动者补休的情况下,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劳动者双休日出差,未从事工作,而是在外地休息,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加班。 ?出差津贴、出差补贴并不是法定的加班费,也不包含有加班费的内容,因此用人单位不能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来抵做全部或一部分加班费。
劳动者因为本单位执行工作任务之外的车辆交通肇事受到伤害,可以认定为工伤,应当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需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若职工本人负全部或主要责任,则不属于工伤。若职工本人负非主要责任,则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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