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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放弃探视权原则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我国法律明确固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不能放弃。由于探视权不仅是法定权利,也是法定义务。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法律义务不会因当事人的自由意志而消灭。即当事人放弃法定义务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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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望权作为一种身份性的权利,放弃无效。2、关于探望权的条款应受婚姻法调整。
不可以。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探望孩子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同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孩子的探望,有利于减小父母离婚对孩子身心造成的不良影响,弥补对孩子造成的情感伤害,有利于促进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探望权涉及人身,当事人约定放弃对孩子的探视权应属无效约定,并且此约定与《民法典》的规定也是相违背的。
权利可以放弃,可以约定放弃探视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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