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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
房产是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是可以的,但是若是登记之后要撤销赠与,则得不到法院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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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给他人的房,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可以撤销赠与。如果已办理过户手续,是不能撤销的。但有三种例外,如果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赡养义务而不履行或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则可撤销赠与。
如未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是可以撤销赠与的。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不可以。遗赠扶养协议不同于遗赠协议。遗赠协议是无条件且无偿赠与财产,故可以随时撤销遗赠协议。遗赠扶养协议属附条件协议,是遗赠人与被遗赠人双方订立的一个附条件合同,由被遗赠人照顾遗赠人。故遗赠人是不能随意反悔更改的,只要被遗赠人履行了协议,那么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是不能随时撤销的。但是在满足法定条件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可以解除的。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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