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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要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日常劳动用工中较为少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之一,所以原则上适用于劳动关系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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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一、聘任和解聘的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二、加班费问题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三、保密条款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四、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一年一次、两年一次、三年一次、五年一次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长也可以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几个月;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完成,劳动合同将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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