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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
1、房子不住的情形,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就应当缴纳物业费。 2、一般可以与物业公司协商减免部分,具体如何缴纳,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违反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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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
以交房为时间节点,在交房之前的物业费应该由开发商支付;交房之后则应该由住户交付。法律意义上的交房,是指房屋已达到法定交付条件后,并经过验收备案。只要达到法定交付条件,并履行交付手续,即使您购房未入住,作为房主的您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也就是说,房子交付使用后,住户就要交物业管理费,即使没入住也要交。
房子没有入住一般仍然需要交物业费。实践中可以与物业协商减免。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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