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2、职业特性: 协调员充...
劳动关系协调师指从事劳动合同管理、参与集体协商、促进劳资沟通、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等协调劳动关系的专业工作人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称是要通过考试才能得到的,比如像教授。职称最初源于职务名称,在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所以协调员不是职称,只是一个岗位。协调则体现你工作的性质。
具备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不同。人力资源管理师应具备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及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主要应当具备管理能力和一定的协调能力;劳动关系协调师主要应当具备劳动关系有关知识及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劳动心理学方面的知识,了解劳动者的职业心理和企业用人心理,实时掌握劳动就业供求关系动向和国家关于就业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具有高超的协调与说服能力,有高尚的品德和平和的职业心态。
关于劳动关系协调资格证相关规定如下: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 ——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81人已浏览
269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2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