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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金额不得超过中国保监会批准的额度。...
在次级债存续期间,募集人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向次级债债权人披露上一年度的次级债专题财务报告。该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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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人应当对次级债募集的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次级债管理方案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人应当在每年4月30日之前向中国保监会提交次级债专题报告,内容包括已募集但尚未偿付的次级债的下列信息:(一)金额、期限、利率;(二)登记和托管情况;(三)募集资金的运用情况;(四)本息支付情况;(五)影响本息偿付的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六)中国保监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信息。
保险公司申请募集次级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下列文件:(一)次级债募集申请报告;(二)股东(大)会有关本次次级债募集的专项决议;(三)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募集次级债的必要性; 2.次级债的成本效益分析(募集资金的规模、期限、债务定价及成本分析、募集资金的用途、收益预测、对偿付能力的影响等); 3.募集方式和募集对象。(四)招募说明书;(五)次级债的协议(合同)文本;(六)已募集但尚未偿付的次级债总额及募集资金运用情况;(七)募集人制定的次级债管理方案;(八)与次级债募集相关的其他重要合同;(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供的其他材料。保险公司对本次募集次级债进行了信用评级的,还应当报送次级债信用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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