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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
1、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节假日顺延。不包括寒暑假。 2、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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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职工在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支付工资,当然产假也包括流产。而单位交纳了社保,因此转由社保基数承担,即社保基金来支付“生育津贴”来代替单位发工资,除有差额的情况下,单位不需要再支付工资。 那么员工在生育期间是停工休息的,不劳动也应当获得生育津贴,但实际这个员工后面12天提前来上班,因此多付出了劳动,从道理上来讲可以要求单位再付这12天的钱,但法律没有明确相关规定。
1、按现行规定,人流休假可以依法享受相应的产假的,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的。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①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此条强调了自然流产和宫外孕这种不可抗力) ②怀孕三个月以下,药物流产或吸宫术(负压吸引术)人工流产的14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下,钳刮术人工流产的21天产假;怀孕三个月以上,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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