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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此房写的是女方的名字,虽由男方出资购买,但可认定是赠与,故女方拥有此房的所有权,所以可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
首先、孩子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判归女方抚养,按照对方工资收入的20-30%并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当地生活水平等确定抚养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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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如果该房屋在婚后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其二,如果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方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家庭环境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如果对方不按法院生效判决执行,你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双方协议将房屋登记在两个人名下,或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通过协议约定房屋为共同财产,只有这样该房屋上才有女方份额,否则在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情况,该房屋只能推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女方的出资则视为对男方的借款,女方只能要求返还出资,不能要求产权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帮助,可直接致电咨询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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