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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即使之后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而离婚,该房产也只属于男方一个人。但若是在婚前将房产证上也署上女方的姓名,那...
其次:至于你对房产进行了不动产的添附,那是另外一回事,在婚后进行的添附应当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你能得到部分的装修款的补偿但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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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你讲述的情形来看,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产为双方共有财产,由于双方没有约定份额,原则上各享一半权利。 2、对于未还的贷款,属于双方共同债务。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与他人同居,你可以要求男方进行过错性赔偿。 4、对于孩子,主要考虑跟谁生活对其成长更有利来决定直接抚养权,如果你的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孩子归你的可能性较大。 5、综合你的讲述来看,你可以对房子提出较大部分的权利。
原则上登记在女方名下的财产时女方的财产,但是如果您对该财产也有出资贡献的话是有认定为共同财产的空间的。
离婚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是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并且倾向于女方。你认为现在婚姻关系已无法挽回,首先应该对你们之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做一个统计,比如存款,股票,贵重物品等。做到心里清楚。其次,你们原先居住房屋是租赁房,去年买为产权,登记的名字只有他一个。在这套房屋的权属中,虽然没有登记你的名字,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有你的一半(这个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最后,你如果能收集他对你有殴打的证据(居委会证明,110报警记录等)在起诉法院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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