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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有哪些权利业主在签订购房后主要享有下列权利: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
签订了认购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一般是不能退房的。如果退房,必须对方同意。即使对方同意退房,估计买房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卖房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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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签订往往要求双方承担相应的义务,拥有对等的权利,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购房者都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呢?一、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付款义务后,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准时交付符合质量标准的房屋。二、查看竣工验收报告的权利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时,购房者有权要求其提供或出示《竣工备案证明书》,否则可以拒绝接房。因此造成逾期交房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三、索取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权利房地产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四、处理面积误差的权利当实际面积少于暂测面积时,购房者有权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来要求开发商退还多收的款项或者解除合同。五、查看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索赔逾期交房违约金的权利如产生《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的交付期限及免责事由,当房地产开发商在约定的交付时间之后交房时,购房者要求其提供免责事项的有关证明。六、办理产权登记的权利商品房竣工交付后,购房者依据合同约定督促房地产开发商尽早办理产权登记事宜。七、办理户口的权利商品房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就可以办理购房入户手续了。协助购房者办理户口是目前房地产开发商的一项合同附随义务。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是: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房产商就是供货商,银行是融资方,购房者就是购买方。 房屋按揭中,银行是借款给购买方全款购买房产商的房屋。因此房屋按揭办理好,银行抵押产权、全款给了房产商后,就和房产商没有任何关系了。 银行和购房者就是纯粹的借款关系,银行是对该房屋的质量、保修等是不付任何的责任。而购房者就要按时足额地每月供款,全部还清后可以撤销房屋的抵押。 购房者和房产商是买方和卖方的关系,在保修期内房屋有任何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房产商,保修期后是找物业管理公司了。 个人断供,银行和房产商是没有任何损失的,个人损失最大,因为银行有无限的追索权,直至全款还清;而个人还是要还欠款,房子也要被银行处理,个人也会上个人信用黑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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