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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店面拆迁可以申请补偿。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商铺所有权人和承租人都应当获得补偿,所有权人的补偿包括对商铺估价补偿,商铺出租的租金损失的补偿。商铺承租人的补偿包括: 1、店面装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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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情况中,开发商所提供土地征收补偿金额通常相对较高。 需要指出的是,开发商并没有权利进行征地拆迁工作,这一权利归属于政府部门。在实施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通常按照评估价值计算。 由于开发商可能面临资金压力,因此对于某些态度强硬的住户,他们可能会愿意提供更高的补偿。相比之下,政府部门负责的征地拆迁项目则由该部委的一个一级开发机构负责。当这些征地拆迁费用在审计局接受审计时,通常能够得到较为顺利的认可,而且政府的征地拆迁行为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属于完全合法的范畴。 开发商在获取、建设和管理房屋过程中,必须与相关住户签订相应的房屋补偿安置协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1. 拆迁资产的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无法移动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赔偿,以及机器设备的搬运损失赔偿等。 2. 停产停业损失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通常包括实际运营损失和预期运营损失。 3.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的准备工作费用、搬迁期间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的调试和修复费用、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费用,以及解雇员工的补偿金等。 4. 最后,拆迁政策的奖励费用,如速迁费和拆迁奖励金等也属于这部分费用。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租赁的商铺面临拆迁的,停产会停业的损失应该由征收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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