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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时间是否必须遵守相关规定, 如何理解七天

2022-03-21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也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也要保证劳动者的休息权力的。每七天至少休一天的。《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13号):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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