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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是一年。但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权...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赠与人行使任意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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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是一年。但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是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一方合法权益或不履行赠与合同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某甲,男,与某女乙协议离婚,约定男方将三间房产给女儿丙。其余财产二人分平分。女儿由男方抚养(实际上长期随母生活)。若干年后,女儿成人,与甲办理了房产赠与过户手续。2005年,甲(因再婚)在医院查出先天不育,因怀疑女儿非己所生。于是持医院诊断书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但一审法院开始不受理,说诊断书没有法律效力,必须要做亲子鉴定才行。因甲反复多次要求,一审法院请示了二审法院。二审法院回答应予立案,这样拖了四个多月。一审法院开庭审理中,丙拒绝做亲子鉴定,乙则承认丙确非与甲所生。这样一审法院做出判决,推定甲与丙没有血缘关系。2005年9月18日甲提起亲子关系确认诉讼,至2006年4月14日一审做出判决,双方均未上诉,该判决生效。甲于2007年1月26日起诉,请求行使撤销权,收回赠与丙的房产。一审法院认为甲有权收回房产,但撤销权时效为一年,应从甲2005年收到医院不育诊断书时算起,现在已超过时效,因此驳回了甲的诉讼请求。甲认为,既然法院认为诊断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必须要先进行亲子关系确认诉讼,然后才能谈及其他。而亲子确认诉讼可能判确定没有血缘关系,也可能判不能确定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在这个诉讼判决前,甲不可能有撤销权。因此时效应从亲子确认判决书生效时算起。那么甲的撤销权的时效究竟应从何时算起呢ttttt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时效是一年,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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