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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一般没有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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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 以上是ask.com小编整理的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若您有其他疑问,可以登录ask.com官网免费咨询律师,我们将为您解答困难。
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按合同解除之前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计算给付,不包含您所说的餐补/房补/奖金,是月平均基本工资,这也是国家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所以您的公司这样计算并不违法另外,提醒您一定要看自己的社会保险是否有落缴,如有落缴情况,您的原单位应把各种社保保险一并补缴齐全
员工离职所得的经济补偿应当扣除,但仅限于去年当地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外的部分。法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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