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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手房违约赔偿责任对于确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二手房买卖上家违约怎么赔...
约定违约金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适用和比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违约金的事先确定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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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有一条专门条款:违约责任。内容如下: 1、凡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责任人承担违约金人民币XXX万元(这里的数据最高不超过交易价的20%,如果双方无异议,可以自由确定数值)。 2、违约责任人承担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甲方退还购房款,乙方退回房屋(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在退还购房款时直接扣除违约金)。 注意: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后定金原则失效(定金原则:买受人违约定金不退,业主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原则适合在未签订正式合同之前,一旦签订正式合同,则履行违约条款。一般违约金的数额高于定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对于根本违约可这样约定:合同签订后,如甲方不出售该房屋,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不出售房屋”是指甲方主观不出售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出售该房屋,如将房屋售与他人、不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超过一个月或拒绝交付房屋超过一个月的。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购买该房屋,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依据本合同请求法院强制履行,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总房款20%的违约金。“不购买房屋”是指乙方主观不购买该房屋或以实际行动表示不购买该房屋,如拒绝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在具备公证提存条件后不办理公证提存手续、不支付购房款,以贷款方式支付房款的不办理贷款手续。
购买二手房违约的情况有很多比较常见的违约情况如下: 1、延迟支付房款或交付房屋; 2、明确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三、不履行协助转让的义务; 4、签订合同后,房屋擅自转让给第三人。 根据2021年《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履行期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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