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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旷工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程度的可以解除合同。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不会有旷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1——4级...
员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可以开除,旷工扣工资的方式是按旷工日数计算工资,等于日工资数乘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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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把旷工的规定,以合法程序制定在企业内部劳动规章中加以规定的话,用人单位就不能以旷工名义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旷工不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
若该公司没有你旷工的证据,且无证据证明曾就“旷工和除名”的相关规章制度向所有员工进行过公示,那么,公司对你做出的除名决定缺乏充分的事实理由和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处罚依据,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不能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做出的除名决定是否有效,应当符合三个方面的法律要件,即用人单位做出除名决定的事实是否成立、依据是否合法及送达方式是否有效,否则除名决定不能成立并生效,双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存续。
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和辞退被派遣员工,而是要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单位辞职。 此外,劳务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必须交一份至实际用工单位存档备查。用工单位在使用派遣员工前,必须先确认派遣员工与派遣公司是否签订有劳动合同,避免用工单位自身与劳动者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在劳务派遣关系中,企业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进行关系整理和责任追究,即劳务派遣单位、劳动者、用工单位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他们互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来处理,没有签订合同的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能相互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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