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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是指对实际上并不存在,仅是行为人主观上以为存在不法侵害进行的所谓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
假想防卫是事实上不存在危害行为,而行为人误以为存在而实施的行为,这种“防卫”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防卫过当是事实上存在危害行为,只是防卫人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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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想防卫故意杀人区别是主观意识不同,1、假想防卫,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处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有过失,且刑法规定为过失犯罪的,就按过失犯罪处理,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则按意外事件处理,不承担刑事责任。2、事前防卫。在不法侵害尚处于预备阶段和犯意表示阶段,行为人实施的防卫属于事前防卫。事后防卫也称为事后加害,即在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后进行的所谓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
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以为存在违法侵权行为,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要按照认识错误的原则来处理,有过失的要以过失论,没有过失的要以意外论。根据《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事故:虽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不可预见的原因造成的,不认为是犯罪。这种情况就是刑法理论中所说的无罪事故。依据:刑法。
根据《刑法》的规定,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因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而误认为存在违法侵权,实施防卫结果而造成损害的行为。意外防卫是指客观上,肇事者正在或即将对被告人或他人进行非法侵权,但被告人主观上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为了非法侵权,肇事者使用了武力,客观上起到了人身防卫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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