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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请的工人是怎么请的,如果你和公司签订了合同,公司派人给你家盖房子,那摔伤的工人就由公司来负责的你不用负责的。如果是你请的工人那就按《工伤...
如果在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应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他劳动者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 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伤者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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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及《侵权法》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若承包人是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下,可要求承包人及发包人根据过错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可要求对方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事项。具体计算标准要根据情况而定,可来电具体咨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如果确实是工伤,工伤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用、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2、伤残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住宿费、辅助设备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已评定残疾等级,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应当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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