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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休完后可以继续请假。一般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在产假休完之后,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休哺育期的假。能不能休假需要看用人单位的决...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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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结束后也可以请假。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受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这种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属于女职工与单位协商的范畴。单位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但女职工必须依法享受哺乳时间,这是有强制性规定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延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用人单位应当在日常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是的,两者没有冲突。女职工可以同时享受产假和带薪休假。《企业员工带薪年薪实施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结婚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和工作休假期间不计入年薪假期。
先休年休假再休产假是可行的,并不是法律禁止的行为。《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第六条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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