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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
对于无罪辩护通常有哪些辩护点我们需要做的只有证据充分了,辩护才有保障,才能从根本上否定了检控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使辩护律师的无罪意见被法官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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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侵犯的客体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和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的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向银行申办贷款的过程中采取了欺骗手段; 3、本罪的主体为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一)证据调查依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接受民事案件当事人委托,调查并策划收集有关诉讼及非诉讼证据。 (二)知识产权调查调查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及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协助查清盗版的书籍、音像制品、软件的来源,调查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并获取相应证据,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知识产权。 (三)被执行人财产行踪调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接受委托,协助债权人寻找失踪企业、寻找逃逸债务人。协助法院调查、执行、追查被执行人隐藏、转移的财产、帐户,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企业资信调查商业信誉调查、企业不良记录查找、合伙背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品信息、业务信用调查、防止商业欺诈实地调查(包括商业侵权调查、合同欺诈调查、履约能力调查)。
我个人觉得还是要结合具体案例啦,不过可以贴一些相关的特征,你看看对非法出售发票罪辩护有没有用。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发票的管理规定,扰乱经济管理的行为,犯罪对象只能是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违反国家发票管理的规定;2、非法出售合法持有的不能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 3、扰乱经济秩序; 4、以牟利为目的。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单位; 四、本罪在主观表现上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出售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但仍为牟利而出售,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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