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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鉴定机构向伤者和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由受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负伤后,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职工...
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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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初次《伤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旧伤复发的报告和相关病历等证明材料; 3、发生工伤后首次就诊病历、与该次工伤相关的住院资料及其后所有门诊病历原件或者复印件;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对法院、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的鉴定事项应出具委托书; 6、属于老工伤人员申请鉴定的,需出具《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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