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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否辞职了就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或者扣除?

2022-04-22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或直接给予现金补偿。 一、《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此可见,如果因为没有缴纳劳动保险而辞职,那么在离职后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有权向原单位索要社保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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