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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计算应根据还款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的最低值为贷款人的最高贷款金额。基于...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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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公积金贷款新规定:2018年12月3日,甘肃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的主要内容:1。以存款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为单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两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得有未结算的住房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上述规则适用于所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类型。第一套房和第二套房的识别规则的具体内容如下:(1)中心存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中心信息系统中的贷款数量,结合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记录的公积金贷款信息识别。记录显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从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和共同申请人结算住房公积金贷款。(2)外部中心存款人,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存款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使用证明记录的贷款次数,结合省级资本中心信息系统贷款记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记录公积金贷款信息、市、公积金存款地房屋管理部门房地产查询证明进行综合判断:无住房贷款记录,无房地产,按第一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共有贷款记录,或共有房地产登记,按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受理;共有两次以上贷款记录,或共有两次以上房地产登记的,不予受理。二、二。存款夫妇已申请公积金贷款,。离婚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必须在离婚一年后(离婚证书、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等记录的时间为准)。购房专家、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在一年内购房。上述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已超过一年的,中心不予受理公积金贷款。4、对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资金有监管要求的,贷款资金必须转入房地产管理部门在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管理部门无资金监管要求的,贷款资金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中心备案的账户。
1、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按使用配偶额度 计算公式为: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4、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1、按现在的4、59%贷款利率计算,贷款10年,月供约1561元;贷款15年,月供约1154元2,公式为:月供=贷款额*((1 利率)-1)/((1 利率)*利率)公式比较复杂,这里的期限数次方是要贷款的月份数次方,比如贷款10年是120次方,3、贷款余额按当期原贷款利率计算,如果当年进行调整,则供款金额的调整将在第二年1月按最新利率标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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