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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一年,是否允许提前辞职?

2024-12-06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签署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时,雇员可以提前离职。这是因为劳动者享有自主选择就业和离职的权利,不受任何约束或限制。在此情况下,雇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雇员仍处于试用期阶段,则他还有权在提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 如果雇员已经成功转正,则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当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情形出现时,雇员也有权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相关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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