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小区停车费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土地使用费,一种是管理费。两种费用的收费依据与收费主体是不同的。 1、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
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业主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区域上停放车辆,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取得业主大会同意其看管小区业主车辆的专门授权,物业公司无权向业主收取停车费;如果业主委托其看管车辆,收费标准应该由委托方和受托方共同商定,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关于物业要求缴纳的停车费,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实践中,停车费一部分作为物业管理成本和交纳税金,另一部分作为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如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物业公司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场地划定的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向有需求的使用人收取相关费用是允许的,前提是要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向物价部门备案。另外,收取的费用应该约定好怎么使用:一般做法是物业公司提取一定的服务成本,余下部分补充到专项维修基金账号中。 2、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作为临时使用改变相关场地用途的不用规划许可证,物业公司应该在明显的地方公示收费许可证和停车收费明码标价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33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416人已浏览
5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