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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
根据民事诉讼法,合同或者财产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法院等管辖,以下是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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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对于专属管辖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由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并不当然有管辖权,只有在合同中有约定时,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才有管辖权.
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即诉讼解决合同纠纷。但是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辖区法院。那么,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商选择被告地址、履行合同地、签订合同地、原告地址、目标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定辖区法院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辖区。以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为例,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履行场所、交货场所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有约定但没有实际交货,当事人双方的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场所,或者口头购买合同纠纷事件,不能根据履行场所决定事件的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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