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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
合同签订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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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某种原因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即诉讼解决合同纠纷。但是在起诉之前需要确定辖区法院。那么,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其他产权纠纷当事人可以书面协商选择被告地址、履行合同地、签订合同地、原告地址、目标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当事人定辖区法院的,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被告地址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辖区。以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为例,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仅约定了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履行场所、交货场所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有约定但没有实际交货,当事人双方的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场所,或者口头购买合同纠纷事件,不能根据履行场所决定事件的管辖。
由于某些原因发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诉讼,即诉讼来解决合同纠纷。但是,起诉前需要确定管辖法院。那么,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纠纷有实际关系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的,合同签订地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未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为例,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只约定交货地点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如果履行地点和交货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且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则不能根据履行地点确定案件管辖。
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这是法律对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的管辖一般规定,即发生纠纷后,要么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么起诉至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从这里可以看出,明确合同履行地比明确合同签订地更具有法律意义)。约定法院管辖权的条件所以,一般而言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但也存在特殊情况。《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此规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可以:1、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口头合同当然不行);2、双方所签订的书面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3、双方关于管辖法院的约定,没有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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