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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逾期缴纳物业费的,可能会被起诉、仲裁。《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前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依法提起诉讼。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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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催促其及时缴纳。超出合理期限仍未缴纳,可以起诉该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可以请求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纳; 2、物业服务人也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3、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风险提示:追讨物业费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重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要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引入风险意识。 三、要遵循人性化服务,物业费催缴工作要循序渐进。 四、要抓住案件重点,在法庭上用事实说话。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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