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业主拖欠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应当先与业主协商催告。催告后业主在合理期限内未缴纳的,物业公司可以作出起诉业主的决定,要求业主支付物业费,并承担滞纳金、违约金等损害赔偿。
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要先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有约定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业主拖欠物业费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1、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即合同关系只能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才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提起诉讼。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 2、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因此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交纳义务。 3、因此物业公司应该要求前业主结清原来欠下的物业费,前业主拒交物业费则物业公司有权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28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