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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二、初审: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理局审查,...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cdwh.gov.cn/wuhou/c10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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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2。身份证3。居住证4。劳动(就业)合同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公租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受理,发行受理证明书。2、初审。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市公租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从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公示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4、公示。通过再审的申请人在市公租信息网上公开,包括收入、住宅等情况,时间在7个工作日以上。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接受实名通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检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5、轮流等待。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未成立的申请人轮流进入仓库,申请人可以在公租信息网或申请点进行查询。轮流等待期间,申请人的工作、收入、住宅、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必须自主及时向原申请点提交书面资料,重新审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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