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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住宅困难的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宅,1、申请人取得新区常住户口2...
公租申请的相关步骤:1、受理。申请资料齐全的,申请点应受理,发行受理证明书。2、初审。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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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1。主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口簿2。身份证3。居住证4。劳动(就业)合同5。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收入证明(有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工作人员提供收入承诺)7。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8。相关证明材料的办理条件:办理条件:(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基本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需要往下看公共租赁住房。外地户口和本地户口都可以。外地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单身也可以申请。本地户口单身需要35岁以上,年收入不到10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有两个基本条件必须满足:(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没有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租用公房。(二)三个可选条件必须满足其中一个(1)申请人为中等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在2人以上,主申请人应当具有中心城市城市户口。申请单身居民的,应当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市户口,在中心城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为农民工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者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处理对象:1。中低收入无房家庭。(1)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两人)的,申请人必须具有五个城市和成都高新区的正式户口。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关系,包括申请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是共同申请人;(3)无自有产权或未租赁公房。二、单身无房职工。(1)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具有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正式户口,大校和职业学校毕业3年以上(含3年);(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4)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未租赁公房。三、农村农民工进城。(1)家庭或个人年收入在规定的收入标准以内;(2)具有本市户籍;(3)在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2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2年);(4)五城区和成都高新区无自有产权房或未租赁公房。
办理流程:1。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申请点受理,出具受理凭证。二、初审:在受理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给出初审意见。合格的交房管理局审查,书面告知不合格的原因。三、复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审意见。公示合格,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合格,并说明原因。4、公示:通过审查的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信息,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实名举报,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五、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可进入轮候库。在等待期间,如果收入、住房等发生变化,应及时申报,重新审核资格。六、取得《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书》7、摇号选房。线下查询:(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市房产大厦11、18-19层电话:(028)86279694(2)武候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电话:028857569(3)温江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电话:0288272721681(4)双流县房产管理局地址:唐中路二段25号电话:(028)67035555,6703597(5)新都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电话:028-89396508(6)龙泉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龙泉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电话:(028)84853043(7)成华区房产管理局地址:建设西街1号电话:(028)843257(8)锦江区房产管理局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电话:6132657(9)青羊区房产管理局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电话:028-8776961(10)高新区房管局地址:金城大道999号电话:85150257(11)金牛区房管局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电话:(028)87571325。
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心城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参考来源:http://ww.cdwh.gov.cn/wuhou/c109370/2015-11/10/content_8d65c47243c49e48784f5ca34ac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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