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
债权人可以起诉全部债务人,也可以选择部分债务人甚至一个债务人进行诉讼 关于起诉部分连带债务人的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共同债务人对共同债务承担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特定承受主要包括: (1)债务人受让债权人的债权,比如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签订合同后,甲将合同权利转让给乙。 (2)债权人承受债务人的债务,比如甲乙二人签订合同后,债务人乙的债务转移给债权人甲。 合同关系的存在,必须有债权人和债务人,当事人双方混同,合同失去存在基础,自然应当终止。合同终止债权消灭,债权的从权利如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担保债权同时消灭。但当债权是他人权利的标的时,为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债权不能因混同而消灭。比如甲与乙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甲交纳了一定比例的预付款后,取得了对预售的房屋的权利。随后甲将取得的预售房屋抵押给了丙。
企业债务契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经理人员的行为或要求其按照一定原则、目的行事,以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正当权益债权人通过正式的债务契约,对借款企业提出一些约束条件,如限制企业的股利支付、股票回购和举借新债务等行为此外,债务契约还可能要求债务企业维持特定水平的营运资本、利息保障倍数、净资产总值等财务指标显然,会计政策选择决定了这些监控指标的计量和评估,对评估既定债务契约的履行或违约有着直接影响债务契约假说认为,企业与特定的基于会计数据的限制性契约条款联系越紧密,企业经理人员便越有可能采用可增加当期收益的会计政策[1]
我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的债权,要求其归还所有债务。也可以向全部债务人索要不同份额的欠款,但是分别索取的债务总和不能超过借出的金额。如果债权人只向一个债务人主张全部债权,该债务人不能以自己的债务份额为借口不履行还债义务。如果一个债务人偿还了所有债务的,那么该债务人可以按照各自债务份额要求其他人偿还应当偿还的部分。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