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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面积误差的数字,是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上面有约定的,你可以仔细查看您的购房合同 相关规定: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1、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2、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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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签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自己的义务。 如果不卖,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约定房屋面积,你可能要承担法院认定该房作为套房出售,不再协商差价的不利后果;如果约定了与实际不符的面积,可以就面积差与买方进行协商,变更产权证的面积登记,按照实际面积进行交易,要求增加购房款。 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时有可能会出现买方起诉你的状况,可以联系律师应诉。
如果合同中未做约定,开发商要求你补钱是合理的。 根据相关规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而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面积误差比处理原则】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本条规定开发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在一定的误差幅度(3%)内,据实结算。(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本条规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购房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还规定了若购房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负担或返还房价款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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