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一定会强拆,对于没有批建手续的农村宅基地房屋,如果是在标准面积内建设的并且符合一户一宅等相关原则的,地方可能会给予相关补办手续政策,具体以...
你尊重点事实吧,76年的时候有动迁这回事吗?那时候应该是响应上级号召,上级让怎么着就怎么着,没有那么多废话。当时的年代决定了根本没有违法用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们国家执行的是“房地一体”的原则,在农村房屋拆迁活动中,如果已经对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了公平、合理的补偿,一般不再单独对宅基地使用权进行补偿。也有一些地方在制定征地补偿方案的时候,将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分开计算补偿,这种情况下,一般一块宅基地给予几十万的补偿,然后再给地上房屋比较低的价格补偿,这种做法的本质,还是为了降低拆迁成本。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申请了宅基地之后,还没有来得及盖房就拆迁了,这种情况下,如果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进行补偿,则宅基地按照农村建设用地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一般几万到十几万一亩。如果采取的宅基地和房屋分开计算补偿的方案,则应当按照当地制定的宅基地补偿标准来补偿。
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房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要建房必须先办理宅基地使用手续。经过合法手续的才可以办房产证。乡镇住用地的土地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使用证"另一种是城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知你的是哪种土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能证明你对这块宅基地有使用的权利,没有针对房屋的证件。农村宅基地上盖房需要经过审批,只有这个批示可以证明你是合法建设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所有的,是不能买卖的。
依照法律规定,农村建房,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建房屋,需要村委会同意,县镇级政府核准,问题就在于拥有宅基地使用权人,到村委会审批房子未获得批准,或是没有去审批,自己建起了房子。那么自建房是否会被国家承认,或者是属于应当强拆的房屋或不予补偿呢。我认为,一不能强拆,二依法应当予以补偿。 在自己的宅基地上修房,要经过村、镇两级政府核准的规定,属于管理性规定,该规定,并不消灭财产权利。很多地方的权力人根据这个规定,就强拆,自己在宅地基上盖的房屋或者拆迁时不给予补偿,这些做法都是错误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