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即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比如约定为...
一般来说,重大误解包括如下几种情况: 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2、对对方当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当事人行使解除权的期限也作了规定。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当事人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当事人一方认为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并不当然解除,该当事人可以不与对方协商,通过通知方式解除合同,将解除合同的主张通知对方当事人,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该合同解除。因此通知应作为解除合同的生效要件。 4、对方当事人可以对合同解除提出异议。异议包括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 (1)实体方面包括: ①双方约定解除中,条件未成就。 ②并未表示不履行主债务。 ③并未迟延履行主债务。 ④迟延履行或其他违约行为并不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利益。 ⑤并未发生不可抗力。 ⑥虽发生不可抗力,但不影响合同的实现等。 (2)程序方面包括: ①迟延履行主债务并不严重影响合同目的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没有催告履行。 ②迟延行使解除权导致该解除权消灭。 ③未履行通知义务等。
认定解除担保合同效力的方法:当事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或者因不可抗力无法达到合同目的的,担保合同无效;不符合约定解除或者法定解除的,担保合同未解除,合同仍然有效。
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