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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变更手续: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对上述内容进行变更的,当事人应...
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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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的不同种类及数额或者其所质押担保的范围或者其他内容进行变更,是在产品质押的双方当事人的允许之下进行的。而对以上内容进行变更的,其所当事人需要在其做出变更决定的所在之日起七日内来办理变更协议。
变更手续:经质押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就质权人、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或者质押担保的范围等内容进行变更。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七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通知书和其他有关文件,向中国专利局办理变更手续。
按照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出质人、质权人及其代理人均视为质押合同当事人。作为当事人,可以单独或共同提出专利质押合同的登记请求。《专利质押登记办法》第七条申请专利质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下列文件:(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质押登记申请表;(二)专利质押合同;(三)双方的身份证明;(4)委托代理人,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资产评估后,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文件应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语的,当事人应当附上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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