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一、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
房产证的期限是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年限来确定的。房屋作为物权本身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根据其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的期限是根据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年限来确定的。房屋作为物权本身是没有使用年限的,但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根据其性质不同使用年限也是不同的。居住用地的年限是七十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和文化用地的年限是五十年,商业、娱乐等用地是四十年等。
1、根据房屋建筑使用类型对房屋产权进行区分:民用的住宅权属年限一般规定是70年,商业类型一般要求是40年,属于综合用地类型对其产权期限一般为50年,而以上期限的规定时间一般是根据其具体的性质进行区分,同时其年限一般记载于产权证书中。同时属于民用住宅的房屋,如果其使用年限超过后,公民可以继续居住,根据现在规定可以自动续期。 2、还建房的定义:它一般是由政府承建的,或者由其他其他开发商与政府合作建筑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住房需求的一类具有补偿性质的房屋,所以也称之为统建房。 该房屋的获取方式,一般是通过单位在划拨地上修建房屋,而该房屋分配到具体的职工身上,或者是某些区域有征地要求而占用了该地段公民的房屋,所以征地方有义务对被征地的公民可以进行补偿。 3、还建房与商品房有本质的区别:从获取方式上,商品房的获取一般是通过公民与开发商进行买卖交易,建房并不是所有公民都有获取的资格,其缴纳的购房款一般都比较低;且商品房获取之后土地使用权证书载明的是出让地的类别,而还建房类别是划拨地;商品房再通过买卖交易获取,则不需要支付交易税,而划拨地进行交易,其改变了房屋的性质,所以应当缴纳税费,同时房屋类别从划拨地改为出让地。 4、还建房不认定为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主要是为了解决该地收入比较低没有住房的人群的居住需求,比如说某些政府建筑的公租房,一般该类住房公民仅享有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如果政府另有规定的除外。 5、还建房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相关文件的规定,还建房的使用年限同民用建筑使用年限,规定为70年,毕竟它本质也属于满足民用住宅的需求。同时还建房到期年限届满,其住宅使用权年限应当持续记算,但是对于还建房使用权的续期,是否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则没有进行规定,但参照民用商品房产权到期续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来看,其应当也不需要支付。 6、即产权证明办理的时间可能一般比商品房的时间要久一点,其具体的办理过程一般是开发商办理了整个建筑物的使用权的证书即所称为的大证,然后再经过层层审核和批准办理相关户主的产权证即小证。一般还建房建成后,户主落户入住,如果需要进行房屋买卖交易,可能还会涉及一些政府对相关规定,还建房的使用时间要超过了一定期限才可以上市交易,每个地方的政府规定不一样,比如重庆地区要求的是五年时间。
公证书的有效期一般分为3类情况: 1、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 2、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规定了有效期的,公证书的有效期和其一致。如一份《委托书》中规定的委托期限为三个月,那么该《委托书》的公证书的有效期限也为三个月; 3、公证书中被证明的法律行为或文书也没有规定有效期,但是该法律行为或文书存在不确定状态的,公证书的有效期视具体情况而定;如经公证的合同,合同双方后来协议解除了合同,那么该合同的公证书就归于无效了;又如经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因为赠与双方没有及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后来赠与人死亡,无法过户,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房产公证书一般要十五日内能拿到。房产公证费用一般是公证机关说给多少就是多少。以上就是ask.com小编整理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人已浏览
5,228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