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过程中非因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向金融经营者提出请求赔偿的权利。只有这项权利最终得到了实现,金融消...
人身安全权。它又包括: 1)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权。即消费者的生活不受危害的权利,如因仪器有毒而致使消费者残废,即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权。 2)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是指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个人隐私等行为给消费者造成的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不良后果。不包括消费者的身体损失和财产损失。 2、精神损害承担责任的传统方式有四种: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3、精神损害,给受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要赔偿财产损失,财产损失不属于精神损失,另外还要赔偿精神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在不同情况下,消费者应向谁要求赔偿做了具体规定: (1).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2).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3).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4).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合法利益受到侵害,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担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5).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利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索赔,也可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索赔。 (6).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益利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索赔。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7).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索赔。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求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哪些投诉不予受理 1、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 2、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 3、商品超过规定保修期和保证期; 4、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6、被投诉方不明确的; 7、争议双方曾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8、法院、仲裁机构或有关行政部门已受理调查和处理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9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