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商品房认购合同定金的法律依据:在因当事人一方违反认购合同约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的,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即交付定金的当事人一方违约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解决纠纷;买受人交付定金时,卖受人不履行债务或者不符合规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的有关法律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销售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买受人可以要求终止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和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1)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未通知买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2)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第九条:卖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撤销、终止的,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购买款项、利息和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买款项两倍的赔偿责任:(1)故意隐瞒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的一倍;(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该条对商品房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关系已经作了说明,但是我认为,商品房认购书不一定非要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才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作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规定有十三条之多,但有的条款即使没有也不会影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我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备条款只有(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的房号和面积;(三)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只要确定这三项内容,就能确定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其他内容可以根据开发商图纸、法律规定等予以确认。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7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