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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所有权的房子无法继承。也就不存在继承公证问题。可以向房产所有权人(或单位)申请继续承租。...
1、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不能继承,但被继承人及时登记产权的,可以继承。 2、房子作为不动产,产权证是所有人的权利凭证,只有有不动产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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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继承,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实践中,对于没有产权证只有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子,拆迁补偿协议是否可以作为物权凭证,也存在多种不同的观点。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办理遗产继承,必须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取得继承公证书才可以办理继承过户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1、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是不可以继承的,但如果被继承人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则可以继承。无房产证的房子可以通过起诉进行继承,如果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只要有证据能够证明被继承人出资购买了该房子,并且是用自己的财产出资,则可以继承房产,继承房产后应当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2、《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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