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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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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真的侵犯您自身的权益,可以以相邻权侵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相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
一般是存在非法占地的行为,具体的处理依据可以根据土地法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一是行政处罚。非法占用的土地要责令退还。对已建的建筑物及设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没收: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予以拆除。除此之外,可以并处罚款。罚款数额为非法占用土地的每平方米30元以下。对于农民非法占地建住宅,则不论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必须予以拆除,但没有罚款的规定。 二是行政处分。如果非法占地的主体是政府及部门或者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除了要予以行政处罚外,对有关责任人还要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侵权纷争,由当事人商量解决。商量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能够以另一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未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一、人民法院受理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条下列牵涉乡村土地承包民事纷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纷争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纷争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纷争 (四)承包地征收赔偿花费分配纷争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纷争。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因未事实上获到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人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赔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诉讼流程土地侵权纷争是合法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因第三人侵害其土地使用权或承包经营权而发生的争议。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置办法》限定,土地侵权案件、行政范围边界争议案件、土地违法案件、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案件不作为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受理。因此,隶属《民法典》、《民法典》《侵权职责法》《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等相关法律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适用通常民事诉讼流程的二审终审制。其中,土地侵权纷争中的乡村土地承包经营纷争有专门的《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法》《乡村土地承包经营纷争调解仲裁法》,进行特别限定调整,当事人能够选择向乡村土地承包经营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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