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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申请人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二)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 (三)涉税举报奖励;...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1.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2.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征收的单位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行为及代征。(二)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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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以具体行政行为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对象。。 比如交通部门把酒驾、醉驾列为刑事犯罪,你则不能以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或行政部门不能作为立法主体的事由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又比如某乡镇政府把乱丢垃圾列作违反乡镇约定俗成的公约或者法例,只要该政府没有执行,你就不能以该政府乱作为为事由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 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必须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特定某人做的某件事,(不管是否违法,只要是一件具体现实中出现的事情)并以政府名义发出现实可行的行政命令或者指示,这种情况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也就是说某领导在会上并没有具体指明哪个人或者哪件事的处罚或者训斥并不能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事由。
行政复议审查是法律授权行政复议机关的一项权利。 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其职责之一就是“审查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复议审查是上级行政机关监督下级行政机关的一种形式,行政复议依据范围是行政机关内部自我纠错的层级监督一种制度,通过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达到监督的目的;复议审查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需要。通过审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复议审查包括:合法性审查、适当性审查。复议审查范围要比司法审查范围更为宽泛。 司法审查一般只包括合法性审查,而不包括适当性审查。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事项:一是行政处分或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二是对民事纠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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