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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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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险报销范围: 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其中,在规定限额以内(含限额)的部分,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实际费用支付;超过限额的部份由个人自负,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向个人收取。文件规定:生育医疗费有: (一)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二)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 1、顺产: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980元; 2、助娩产:三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350元; 3、剖宫产:三级医院30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级医院1980元;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终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00元、一级医院1000元; 5、住院人工流产术:三级医院580元、二级医院480元、一级医院390元; 6、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180元、二级医院150元、一级医院130元。 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分娩、流(引)产费用低于定额标准90%(含)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90%低于100%(含)时,按定额进行结算;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00%低于150%(含)的部分,个人自负30%,医疗机构负担30%,生育保险基金支付40%;医疗费用高于定额标准150%以上的部分,个人自负30%,剩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支付比例。 (三)产后访视费单次限额,标准为15元/人次,累计限额30元
1、生育的医疗费用 (1)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单胎顺产:2700元; (3)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终止妊娠的费用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每例36元,含节育器费; (2)流产术(压吸宫):每例102元; (3)流产术(钳刮术):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产术:600元; (5)药物流产:96元,含药物费; (6)皮下埋植术:每例115元,含药物费; (7)输卵管结扎术:每例240元,含住院费; (8)输精管结扎术:每例120元。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公司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补助金,流产400元,生育2400元,生育困难,多胞胎生育4000元,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不在生育保险范围内,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以领取50%的一次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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