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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
国家知识产权局2006年新颁布的《专利审查指南》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一、具体情形依《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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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根据你所说对方肯定是已经申请专利了新颖性只是学术上说法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新颖性这时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本法所称现有设计,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第六十一条二款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
确定发明专利新颖性的标准有: (1)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这里的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刊、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件; (2)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所谓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或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以至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 (3)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实用新型只有形式审查,相对容易申请到专利,但发明的技术方案审查程序很严谨。对于新颖性一定要做到申请日之前没有公开发表过,也没有公开使用过,如果存在优先权的话,则时间还要提前。对于你所提到的是否存在新颖性的问题,作为专利的技术方案是要至少能解决某一问题的,不是说该方案形成过程的某个构成是否存在新颖的问题,事实上任一技术方案的某个构成都可能是公开且众所周知的。知识产权是所有财产权中最复杂的,如需要可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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