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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执行过程中,对于被执行人仅有的生活居所,一般情况下不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这符合法院保障被执行人居住权益的基本原则。但若经查实,被执行人...
唯一住房一般不会执行,但是你的唯一住房超出“生活所必需”,例如面值过大(住房建筑面积达到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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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即使作为欠债方的唯一住房,也可以实施强制执行: 1. 如果负有抚养责任的人名下还有其他足以维持其生活所需的居室房屋,例如,当这个人是一位老年人时,其子嗣名下的房产就足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居住需求。 2. 只要执行依据正式生效之后,被执行人以规避债务为目的而擅自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行为均应视为合法。 3. 申请执行人应当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廉租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提供合适的居住房源。如果无法满足条件,申请执行人可以征求被执行人同意后,参照当地房屋出租市场的平均租金标准,从所执行房屋的变卖款中扣除五到八年租金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有以下三种情况,即使是唯一住房,也可以执行: 1. 如果对被执行人 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比如被执行人是一位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 2. 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逃避债务转让名下其他房屋的。 3. 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卖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一般不会执行唯一住房。但是有例外情况,就是在申请人愿意帮被执行人租赁房屋或者预留5到8年租金。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符合以下三种情形,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住房的,比如被执行人为老人,儿子名下有房产,可以保障老人的居住;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对于符合以上情形,被执行人在三个月的宽限期后仍拒不搬出,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
离婚房子强制执行吗(一)、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的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的依据以及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如在判决或调解书中明确了房屋归男方所有,男方补偿女方人民币XX元。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有义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权利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男方没有银行存款来履行的,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可以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二)、唯一住房也可执行一般只能查封,无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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